有个朋友借了我的钱,我也没给他打借条,问要钱也一直不给,这时候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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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应该怎样写? 借 条
借款人 :姓名____, 性别____, 民族____, 出生年月日__
家庭住址: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
今向__借人民币(大写):____元整 (小写)____元整,期限为____个月。
于__年__月__日一次性还清.
此据
借款人:____
担保人:____
借款日期:__年__月__日
债务人和债权人关系再好,借钱时也一定要打借条,虽然这个可能会伤感情或者没面子。
但不打借条是最大的法律风险。法院审查借贷案件时,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条,无书面借条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没有证据的请求,将承担败诉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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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欠款,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对方偿还,打的欠条可以作为起诉的证据,如果对方拒绝,债权人可以去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对方归还欠款。
去法院起诉立案需要有原告身份证明,欠条,起诉状,并预交案件受理费。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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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上面没有担保人三个字的,有没有法律效力呢,会不会构成担保呢,担保人的法律解释是怎样的呢,担保人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才有资格成为呢。
1、这种情况,不属于担保,或者说没有形成担保的行为。
担保,是指法律为确保特定的债权人实现债权,以债务人或第三人的信用或者特定财产来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制度。 担保是一种承诺,是对担保人和被担保人行为的一种约束。担保一般有口头担保和书面担保。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 他人在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或者
借款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但未表明其保证人身份或者承担保证责任,或者通过其他事实不能推定其为保证人,出借人请求其承担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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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