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要离婚,我没有外遇,有两个孩子,都是男孩,一个7岁,一个3岁,但是我老公一直打我,家里有点小事就打我,有一次我老公把我xx弄的用户不存在了,登不上了,我和他吵了两句,我就在我老公xx朋友圈骂了一个人,他就打我,他爸打我,他哥哥也打我,这样的日子没法过了,但是我想带一个孩子,我小儿子,可我现在又是腰间盘突出,我自己养活不起,怎么抚养孩子呢,我该怎么办啊?

离婚
2019-07-04 17:24:3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双方离婚后,没有取得抚养权的一方,具有抚养孩子的义务。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 收养人的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年满35周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不得违背国家有关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通常,收养人无子女年满35周岁且有抚养能力,可以收养一名子女。送养人不得以送养子女为由违反计划生育的规定再生育子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