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需要从别人手里转让注册商标,商标局核准转让注册商标申请后,会发给我相应证明吗?

商标
2018-08-16 01:23: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商标转让给个人所需文件:
    1、商标受让人签字或盖章的商标代理委托书;
    2、商标转让人与受让人签字或盖章的商标转让申请书;
    3、商标受让人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自然人)复印件、个体工商户登记证;
    4、商标转让人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自然人)复印件;
    5、商标注册证书/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6、转让方和受让方签字或盖章的商标转让协议一份。
    商标转让完成整个时间大约需要10个月左右,整个流程为申请、受理、审查、公告、核发转让证明。
  • 证明商标有两种类型:
      一类是原产地证明商标,证明商品或服务本身出自某原产地,是一种地理标志,原产地名称在一定情况下也可以作为证明商标注册;
      另一类是品质证明商标,是证明商品或服务具有某种特定品质的标志。
  •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18条对商标注册申请的补正程序作出规定,具体内容是:申请手续基本齐备或者申请文件基本符合规定,但是需要补正的,商标局通知申请人予以补正,限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按照指定内容补正并交回商标局。在规定期限内补正并交回商标局的,保留申请日期;期满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有关商标注册申清补正程序的规定,给当事人一个纠错的机会,方便了申请人。按照规定的期限补正的还可以保留申请日期,对商标注册申请人也更为公平。  可以补正的情况包括:商标注册申请书件缺商标图样,商标注册申请书上所贴的图样与所附的商标图样不符,商标注册申请人名义或地址与证件不一致,申请书上填写的申请人名称与企业公章不—致,商标文字书写不规范,拼音有误,商标图样大小不符合要求、不清晰、方向不明,《商标代理委托书》填写不规范,自然人申请人姓名与身份证明上姓名不一致等等。
    申请人在接到商标局的补正通知后,应当按照指定内容进行补正,并在法定期限内交回商标局。否则,视为放弃申请。  [法律依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18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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