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对方4人持械先动手打人,其中一人反被打成轻伤!我朋友被对方铁管打了好多下,外伤明显,警察并未带去验伤,已拘留满24小时,现在已送往看守所,该怎么办,对方打人者进去当晚就被放出,这该如何处理?

刑事辩护
2019-07-05 05:53:36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未成年人犯罪是指未成年人实施的犯罪行为。我国《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据此,在我国,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不承担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只对八种较为严重的犯罪承担刑事责任。
    已满16周岁的人对所犯的所有罪行承担刑事责任,因此我国的未成年人犯罪是指已满14周岁而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的一部分,关押于少管所。
    因此如果未成年人打人构成了刑法规定的故意伤害罪的,可以依法进行相应的刑事责任的追究,如果年龄不满十四周岁的,通常不需要负法律责任。
  • 嫌疑人可通过信件形式要求家人寄送生活必需品。《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七条人犯近亲属送给或者寄给人犯的日用品和学习书刊,经检查,看守所同意收留的要详细登记,办好手续后交给人犯;现金由看守所代为保管,人犯有正当用途时可以支付;对于不许收留的物品,当场或登记后予以退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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