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哥哥他老婆的爸爸出车祸死亡了,生前有5万元,还有车祸赔偿金给了2.5万元,因我嫂子有点精神上的问题,她妈妈也有精神上的问题,她叔叔帮忙办的事情,不过剩下的54000不给我嫂子,还有我嫂子她妈妈还在我哥哥家住着呢。不过他们让我哥哥签了一个协议,协议是他叔叔要求我嫂子的爸爸的赔偿金,给予他百分之30,作为辛苦费。。。。你说这样合理吗?

2019-07-05 08:22:5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首先要看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看看车祸的责任划分是怎么样的。这是确定车祸责任划分的唯一合法文件,其他的各种人的各种说法都不会作为法律依据的。其次,二级伤残是需要有资质的机构出具合法有效的检定结果的。
    简单点说,就是需要法医的鉴定报告。其他任何人出具的任何文件,都没有法律效力。第三,如果这两点都有了,请去你们省的高级人民法院的网站上查一下二级伤残的损害赔偿标准。
    因为这个东西具体数额是每个地方根据自己是实际情况制定的,各地都不相同,别说律师了,国家主席也得查了地方标准才能知道是多少。第四,根据我国法律,车祸要赔偿的不仅是伤残补偿金,还有其他内容。
    最后,给你个参考数据,我们这边二级伤残补偿金大概在四十到四十五万
  • 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的,应承担100%的赔偿责任。如果对方不配合,建议您可以: 1尝试着先与对方取得联系,协商解决赔偿问题; 2协商无果的,双方可以自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交警部门提出书面调解申请;3调解不成的,您还可以收集好相关证据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和其投保的保险公司予以赔偿。

  •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标准主要赔偿  
    1、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3、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4、精神损失费。  
    5、其他的还有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具体数额各地不一样,需要根据责任、户口、被抚养人人数及年龄、当地生活水平、保险等综合计算。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均为补偿十年。对不满十六周岁的,年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五年,即11周岁以下和75周岁以上的均补偿5年。
  • 以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按照责任的比例赔偿.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的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索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