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政府在开发商处集中采购商品房安置拆迁户 需和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吗 是否该缴税

2019-07-05 08:30:0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要注意以下问题:
    一、房屋基本情况
    1、 房屋的面积:套内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公摊面积等。
    2、 房屋的使用年限:一般来说,住宅的土地使用期限是70年,而你要看的就是剩余的土地使用权年限。
    3、 房屋的地理位置:房子位于哪里,好具体到门牌号。
    二、房屋产权情况
    1、房屋性质:交易房屋是商品房、已购公房、经适房还是小产权房,这点必须明确。
    2、产权情况:房子是否被抵押,如果已被抵押,抵押权人是谁,何时可以办理解抵押手续等。
    3、租赁情况:如果房子在被出售之前曾出租过,那就涉及到优先购买权的问题,这时就需要明确清楚租户是否放弃了优先购买权,并好附有租户签署的放弃优先购买权声明。
    三、房款支付
    三、房款支付
    四、违约责任
    五、税费缴纳
  • 购房人签合同前应先看一下前面的说明,明确以下问题:
    1、《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虽由市国土房管局统一编号、印制,但仅是在本市取得商品房(包括经济适用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中推荐使用,而非强迫使用。
    2、合同文本〔〕中为选择内容,并有很多空格和空白行,供房地产商和购房人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合同中涉及选择的,自行约定的内容优先于示范文本中的固定条款,房地产商和购房人都有权对示范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
    3、购房人签合同时一定要注意对示范文本〔〕中内容的选择,在空格或空行部位填写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如不作约定或以补充协议形式另行约定时,应划掉空格或空行部位,避免留下后患。
  • 关于开发商拆迁补偿标准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 拆迁安置房定价是在成本价基础上略有微利,有的甚至由政府补贴后低于成本价。商品房是市场价格,只要有人要高点也行,但定价或调价后要公示,不能随意抬价。安置房可以是国有划拨土地,商品房必须是国有出让土地。
    安置房有特定对象,商品房没有限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