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劳动合同属于深圳,但是被派东莞分公司工作,公司给了住房公积金卡,但是工资条上没显示扣住房公积金,已经工作5个月,只显示交了一个月,我该怎么办,如果去投诉的话,该去深圳投诉,还是东莞投诉?,谢谢了,在线等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7-05 13:34:04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5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未依照本法规定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在用人单位拖欠或未足额发放劳动者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 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具备的条件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具有本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收入相对稳定;
    3、 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且其帐户内有1年以上缴存额;
    4、无公积金贷款余额及其它不良债务;
    5、 在借款人未全部偿还贷款本息期间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6、 住房公积金担保人年龄加担保贷款期限不得超过法定的退休年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