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父亲再婚,但房产证上署名是父亲本人。父亲再婚,但房产证上署名是父亲本人为防止以后有纠纷,我是该将我的名字加上还是有更好的办法。

2018-08-16 07:01: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相关法律条文,涉及到房产名字时的房产分割可大致分为如下四类:

    1.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与婚姻关系存储期间的另一方没有任何关系,离婚时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2.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离婚时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

    3.对于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子也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财产不予分割。

    4.双方用共同财产以父母名义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的产权属于父母,离婚时不属于夫妻财产,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资情况,算作债权要求偿还出资额。

  • 1.再婚后,房子属于婚前财产,根据修改后的婚姻法,96年之后结婚的,婚前财产即使没有进行过公正,在发生纠纷后,如能证明是婚前财产,则不认定为共同财产。
    2.婚前公证并不能保证你得到全部房产,只能使你获得不少于一半的房产。这需要结合你妈妈去世时房产的权属情况。如果想要确保房产完全属于你,则必须保证你父亲最后份有效遗嘱明确表示房产给你,有效遗嘱包括:如果有公正遗嘱的,最后份公证遗嘱为准,如果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份有效的自书,口头等遗嘱为准。
  • 婚后房产证上加名字: 夫妻婚后购麦的房产,如果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现在想把对方的名字也加上,只需要双方持结婚证、份身证、房产证,到房管局办事大厅填写一份双方共同拥有该房产的申请,就可以办理房产证增加共有人的业务,费用包含配图费、登记费等,大约在100元以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