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一下,我公公前几天被一辆小轿车撞了,造成头部颅内出血和水肿,医生说病情不见好转的话可能要动手术,现在每天的医药费4一5千元左右,肇事者只付了7000元,然后就不肯付钱了,后面的医药费暂时由自己垫付。今天肇事者又打电话要求私了,请问我们该怎么办?需要您的帮助
-
1、需要确定是否与用人单位建立
劳动关系,根据《
劳动合同法》劳动关系自实际用工时建立。故虽未签订劳动
合同,但实际进行了的用工,双方劳动关系就已经确立。
2、根据《
工伤保险条例》员工上下班途中发生
交通事故按工伤处理。故如果已实际用工,且在上下班中发生交通事故可以要求单位按照工伤处理,并进行赔偿。
-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