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情况:我15年12月1号与某一广场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期一年,无论我怎么催促,合同一直没有给我。商场一直装修,工期一拖再拖,非常影响生意,我现在不想再继续做了。有两个问题有疑惑,1、两押一租,我两个月的押金有可能拿回来吗?2、我有一笔装修押金在商场那里,说装完修验收好了会退给我的,结果到现在一个多月了还没有退,说老总不在,如果我现在撤场不做了,我还能拿回我的装修押金吗?

2019-07-06 13:25: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土地租赁合同纠纷管辖权: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 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买卖合同一般是不要式合同。
    通常情况下,买卖合同的成立、有效并不需要具备一定的形式,但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
  • 房屋租赁合同一定要以书面形式订立吗?
    根据法律规定,租赁房屋,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为有效保护自己的利益,应尽量使用中国消费者协会或当地房管部门推出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虽然口头订立的合同也是有效的,可以被视为是不定期租赁合同,但是一旦产生纠纷,就很难证明是不是存在合同以及合同条款的内容是怎么样的,从而就难以保护双方的利益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