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农村宅基地住宅、房屋主人膝下没有儿子、4个女儿都已结婚、4个女儿出钱在父母宅基地上建的住宅能继承给4个女儿么父母宅基地上建的住宅能继承给4个女儿么?农村宅基地住宅、房屋主人膝下没有儿子、4个女儿都已结婚、4个女儿出钱在父母宅基地上建的住宅能继承给4个女儿么?

2019-07-06 20:07:1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宅基地继承,实际上是指宅基地使用权的 继承。我国《继承法》第3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
    的个人合法财产”。可是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不是一般的“合 法财产”。首先,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很强的人身依附性,在通常 情况下,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必须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才行,且因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失去而失去,不产生在 不同农民个体之间的流转,即不可以继承。
  • 目前宅基地的所有权是与宅基地的使用权是分离的,所有权是归属于农村集体所有,而是用全是属于农民所有,也就是说村民只有宅基地的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宅基地也就不存在继承问题,因为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能够被继承,但是在宅基地上修建的房屋则是可以继承的。不过相关法律又有着“地随房走”的规定,在继承了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之后,对于房屋所占据的宅基地也有着使用权了,但是必须要向当地土地管理部门提出变更登记申请,合法变更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当然这里也有着一定的要求,变更宅基地登记申请人必须要是当地农业户口,否则是不能够变更的。
  • 农村宅基地继承新政策2018
    1、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该规定表明法律并未禁止农民出租、出卖住房,而是在农村村民出卖住宅以后,农民丧失了再申请宅基地的权利。
    2、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消灭时,应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手续”,该条款也表明了宅基地是可以转让的。
    3、因此我国的基本法没有禁止农村房屋的买卖。而且从法律的效力上看,《物权法》和《土地管理法》是基本法,属于上位法。
  • 宅基地不能依继承法继承,但可以基于房屋的继承而继续使用。
    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用于建设住宅和厨房、厕所等设施的土地及庭院用地,按照我国《土地管理法》及《河北宅基地管理办法》的规定,宅基地实施一户一宅,宅基地的取得基于集体成员的“村民”身份,宅基地的所有权归村集体或者村民小组所有,村民取得的宅基地也只是宅基地的使用权,所以宅基地不能作为遗产按照《继承法》进行继承。
    由此可以看出女儿不嫩巩固继承宅基地,但是可以依法使用房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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