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的民事案件,一审法院应当在多少日内将案卷材料、上诉状等移送二审法院???

2019-07-06 21:05:2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对判决结果不服,或者不明白法官为什么那样判,可以在宣判结束后请法官解释说明,如果还是不服判决,就在判决书上规定的时限内,提起上诉。上诉要注意如下事项:
    (1)注意上诉期限。
    在判决书签收的第二天起,计算15天时间,这是上诉的有效期限。如果超过规定时限,一审判决就生效了,就没法上诉了。所以一定要在这个时间范围内上诉。
  • 对于民事案件,如果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判决书第二日起的15日内向上级法院上诉,由二审法院重新审理和判决。超过15日,判决已然生效,不得上诉。但在两年之内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 1、在公诉案件中,被害人如果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公诉案件的判决有不同意见,不能直接提出上诉。但是,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抗诉。
    如果被害人是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是精神病人,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代替他们向人民检察院提出请求,请求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抗诉。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请求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的时间期限,是在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收到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后5日以内。人民检察院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认为原审人民法院判决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抗诉;如果认为原审人民法院判决没有错误的,也可以不提起抗诉。不论人民检察院作出何种决定,都应当在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5日以内,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答复请求人。
    2、在自诉案件中,被害人作为自诉人有权对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提出上诉。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三种,即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害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这类自诉案件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即被告人实施了犯罪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也就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报案、控告、检举不立案侦查,或者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
  • 离婚诉讼,一审判决书不判决双方离婚的,作为原告方如果不服该判决的,可以在上诉期内(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或者等判决书生效后过六个月再次提起离婚诉讼,根据司法实践,建议六个月后再重新起诉。
    如果是被告如果不服该判决的,可以在上诉期内(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如果认为判决书没有错误,可以自然的等判决生效就可以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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