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把我车碰了,我们下车理论,对方人多我说不过就回家了,结果第二天交警打电话说我逃逸,对方什么事都没有,这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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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处理其所管辖区域(包括道路)内所发生的
交通事故。即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则由该事故发生地所在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处理。
如果是重大交通事故,上级交管部门认为有必要管辖处理的,也可以直接予以管辖。交警队事故科对事故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交警队事故科依据有关规定,对肇事责任人予以警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或拘留的处罚。
对
损害赔偿进行调解。根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交警队事故科可以在双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就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进行为期10天的调解。一般交通事故,至此会处理完毕。
但对于不同意调节或调节不成功的,要进行法院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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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发生
交通肇事逃逸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如何处理?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管辖区域和道路情况,制定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查缉预案;
(2)发生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证人证言、交通事故现场痕迹、遗留物等线索,及时布置堵截和追缉。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制定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查缉预案的义务,对发生交通肇事逃逸的案件有应急的措施,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各种线索及时的进行堵截和追缉以防止肇事者逃避法律的制裁而逍遥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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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