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一人公司法人。现有朋友入股,其入股前,我以公司向他人借款装修公司费用,购入固定资产支出费用,并且是均无票据凭证。现以变更股东并将50%的股份转给他,还未出资。希望他承担之前的一半债务费用。怎么做?

票据纠纷
2019-07-07 22:27:0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出资不足股东要承担违约责任。   《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不按约缴纳出资的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2)出资不足股东要对公司承担补缴出资额的责任。   该责任有两种情形:一是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二是公司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有限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以后,发现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   
    (3)出资不足股东的相关股东权利应受到限制。   出资不足股东在公司出资比例虽然是按照公司章程所确立的出资额进行确定,但是能否按照公司章程确定的出资比例足额行使股东权利,回答是否定的。《公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还规定,股东会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 通常情况下,股东对公司的债务不承担责任
    公司是企业法人,企业法人是法人中的一种,法人是法律规定拟制的人,对于股东来说,公司这种企业法人就是别人,别人的债务当然不需要你来承担。
    原理是这样的,无论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无论是用实物、货币、知识产权或是其他法律允许的方式出资,都是所有权的转移,而不是简单的给公司使用。
  • 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  
    1、明晰股权结构  应就被转让公司的股权结构作详尽了解。如审阅被收购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合同、章程,董事会、股东会决议等等必要的文件。审慎调查,明晰股权结构是为了在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时,合同各方均符合主体资格。避免当合同签订后却发现签约的对象其实不拥有股权的现象发生。  
    2、资产评估  明晰股权结构,确认转让的份额后,应请国家认可的资产评估所对被收购公司的资产及权益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报告,并将评估结果报国家有关资产评审机构批准确认。  
    3、确定股权转让总价款  股权转让合同各方共同约定股权转让总价款。  
    4、出让方的保证  
    (1)其主体资格合法;有出让股权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  
    (2)保证所与本次转让股权有关的活动中所提及的文件均合法有效;  
    (3)保证其转让的股权完整,未设定任何担保、抵押及其他第三方权益;  
    (4)如股权转让合同中涉及土地使用权问题,出让方应当保证所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均系经合法方式取得,并合法拥有,可以被依法自由转让;  
    (5)出让方应向受让方保证除已列举的债务外,无任何其他负债;  
    (6)保证因涉及股权交割日前的事实而产生的诉讼或仲裁由出让方承担。  
    5、股权转让合同受让方保证  
    (1)其主体资格合法,能独立承担受让股权所产生的合同义务或法律责任;  
    (2)保证支付股权转让的资金来源合法,有充分的履约资金及资产承担转让价款。  
    6、确定转让条件  股权转让合同各方协商一致,确定转让的条件。转让的条件中可包含:出让方同意转让股权的同意函;被收购公司的股东会一致同意转让股权的决议;受让方同意受让股权的同意函;评估结果已获资产评审中心批准确认;出让方向受让方提供关于股权转让的全部文件资料、法律文件、帐目及其他必要文件材料;有关合同报相关的审批机构批准。  
    7、确定股权转让的数量(股比)及交割日  
    8、确定股权转让的价值  
    9、设定付款方式与时间  
    10、确定因涉及股权转让过程中产生的税费及其他费用的承担。  
    11、确定违约责任  
    12、设定不可抗力条款  
    13、设定有关合同终止、保密、法律适用、争议解决等等其他条款。
  • 流程: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提交原股东会决议(内容包括:转让双方当事人、转让标的、数额,其他股东优先受让权力的行使情况等,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国有独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出资人提交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机构、部门转让出资的文件。

    4、转让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

    5、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提交新股东会决议(内容包括:新的股东会成立,修改公司章程,决定是否调整经营管理机构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股份有限公司变更股东提交新股东会决议(内容包括:新的股东会成立,修改公司章程,决定是否调整经营管理机构,由发起人盖章或者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

    6、章程修正案:

    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股份有限公司由发起人盖章或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

    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由投资人盖章。

    7、新股东或发起人股受让人或者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企业法人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法人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社团法人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民办非企业提交民办非企业证书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司变更股东或发起人应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9、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注: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股东、发起人变更或者股份转让的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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