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借我2万块钱,借条上拿他车抵押,现在一直不还钱,我要起诉他的话的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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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方欠钱不还,需要在法定时效内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欠款人偿还欠款。
2、起诉的事实和理由非常简单,就是何年何月何日,被告(欠款人)向原告(你)借人民币XXXX元整,用于某种事项,同时出具借条。但被告始终没有履行偿还义务,为保证原告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特诉至贵院,请依法判令被告偿还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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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依法提起
离婚诉讼的,对于离婚案件,人民法院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
0.5%交纳。请当事人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规定核实费用的具体数额。相关规定:《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
0.5%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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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欠款纠纷,到法院起诉时,法院会按诉讼标的数额收取诉讼费。具体数额可通过下列公式快速计算:
档次争议金额计算方法
11万元及以下50元
21-10万元金额×
2.5%-200元
310-20万元金额×2%+300元
420-50万元金额×
1.5%+1300元
550-100万元金额×1%+3,800元
6100万-200万元金额×
0.9%+4,800元
7200万-500万元金额×
0.8%+6,800元
8500万-1000万元金额×
0.7%+11,800元
91000万-2000万元金额×
0.6%+21,800元
102000万元以上金额×
0.5%+41,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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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描述,应该是
连带责任的保证,如没有约定
保证期间,则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的6个月,在这六个月内债权人必须向保证人主张权利,如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的,则适用
保证合同的
诉讼时效。如果在这六个月内没有向保证人主张权利的,则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所以说,关键在于2011年到期之后的6个月内,有无向保证人主张权利,有的话,就适用保证
合同的诉讼时效,这意味着还是可以去起诉保证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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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