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没有结婚证孩子的爸爸不要孩子丶生了孩子我可以打光司向孩子父亲要抚养费吗

2019-07-08 09:30:4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子女抚育费可以采取以下的给付方式:一是定期给付和一次性给付。可依父母的职业情况而定,原则上应定期给付,这主要是指有固定收入或虽无固定收入,但每月都有相当收入的父或母,应按月给付;从事农业生产或收入较高的父母,可按季或年给付;特殊情况下,也可一次性给付,如当事人有充分的经济能力,有条件一次性给付的;对于涉外、涉华侨、涉港澳台同胞的离婚案件,对子女的抚育费一般都做一次性给付的处理,以免日后发生执行困难。
    二是以物折抵。这种方法,主要适用于没有经济收入的一方或下落不明的一方。在这种情况下,按照确定的子女抚育费所要给付的数额,用归属与无经济收入一方或下落不明一方的财物,以相当的数额,折抵抚育费,交付抚养子女的一方。
  • 没有结婚证,不属于婚姻关系,所生子女为非婚生子女,但是所受到的保护应和婚生子女一样。父母分开的,其抚养费标准及变更情况 、抚养费标准 抚育费数额考虑三面: ①实际需要; ② 父母双负担能力; ③实际水平 离婚起父/母根据收入状况: ① 固定收入抚育费数目般按其月总收入贰0%-三0%负担两抚育比例适提高般超月收入50% 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申请院调查令调查 ② 固定收入抚育费数目依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①确定 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确定平均收入、平均费作依据 ③ 特殊情况期患重疾病、或残疾适增加
    二、抚养费变更 抚养费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免除三种情况抚养费增加必要提除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维持所需;或升、实际所需抚养费用超原定数额外;能身患疾病抚养力支付全部医疗费用;或给付义务经济收入显著增加种情况与其水平相差悬殊等反给付义务父或母特殊情况减免给付抚养费 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由于期疾病或者丧失劳能力经济相困难力按原数额给付抚养能负担部抚养费请求减少给。
  • 可以办理。国家有文件规定。《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5〕96号》:
    二、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
    (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二)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无户口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 未婚生子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父母均有抚养教育的义务。
    一方拒不交付抚养费,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只有不给孩子抚养费情节恶劣,造成恶劣后果的,才会被判刑坐牢。
    由于同居生的孩子抚养权归谁的问题实际上属于一个民事问题,所以夫妻当然可以就同居生的孩子抚养权归谁达成协议。比如,《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这就是说,对于同居生的孩子抚养权归谁这样的问题,一般先由父母协商确定。
    如果双方对同居生的孩子抚养权归谁难以达成协议,则可以通过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确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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