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起诉离婚已经三次,被告一直不到庭,也不接电话,这怎么办,为什么法院还叫我撤诉呢?

离婚
2019-07-08 17:06:3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拖欠工程款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的一种。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是一般的合同纠纷案件,应当根据《民诉法》关于合同纠纷案件的规定处理,即以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为管辖地。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合同履行地应为施工行为地。 因此,对于拖欠工程款纠纷,原告可以选择被告住所地或者施工行为地(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被告人不到庭的离婚案件怎么办:  首先,原告应当向原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的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关于在离婚诉讼中,原、被告双方在法院开庭时必须到庭,此说法是正确的。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离婚案件的原、被告双方在法院开庭时,除本人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均应到庭参加诉讼,确有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法院提交是否同意离婚的书面意见,该法虽然有离婚诉讼有双方都必须到庭参加诉讼的规定,但并不意味着如果一方不到庭参加诉讼,另一方的离婚诉讼就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民事诉讼法》规定和缺席判决制度和公告送达制度,仍可以维护另一方的请求离婚权利,在实践中,存在着大量夫妻感情已破裂,已无和好可能,但一方为了不离婚而下落不明,使得婚姻关系长期处于不稳定状态的情况,为了保护另一方要求离婚的诉权,《民事诉讼法》规定,被告经两次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对有关法律文书的送达可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即受送达人下落不明的,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综上所述,对不出庭应诉的被告,法院的处理程序是:首先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传票、应诉通知等法律文书,如果公告期满后,被告未应诉,也视为被告接到传票传唤,如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法院可作出缺席判决。
    这样,离婚诉讼原告方的合法权益就可以得到保护了。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通过法院诉讼离婚的,可以依照下列各项进行:
    1、可以到当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找不到人的情况下法院可公告送达。
    2、简易程序3个月,普通程序6个月,如果要公告送达的话,时间还相对长一点。
    3、至于费用,法院是按照分割财产的比例来收费的。
    4、如果对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的认定以及夫妻双方如何分担共同财产无法达成一直的,可以请求法院一并作出判决。
  •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婚姻自由,任何一方具有权利提出离婚,如果协商不成一方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起诉离婚时需要原告身份证, 结婚证,起诉状,去法院立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