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他我老公拿我手机在一个软件叫“钱站”里面下了贷款,当时他就跟我说,我看下能不能下,他是做这行给别人下贷款啊什么的,我以为就几千块,没有在意,等他弄好之后,说是有9万,我就吓了一跳,当时他有说他帮别人弄额度有8万但是没有批下来,我当时也是特别担心,希望它不要下,但又想它下,因为批下来就说明他可以去给更多人弄这个软件,然后赚钱,没过多久就打电话过来,跟我核实身份资料,他说就算电话接了也不一定能过,我想金额那么多,一般情况是不会下,信息来说,我的初审通过了,过了一天钱没有打过来,我没在意,以为是假的,但是那天也是礼拜天,不一定不放款,等到第三天金额下来了,我老公带着我银行看钱,的确是有9万,他当时跟我说说我的卡一天额度不能超过5万赚什么的,叫我把钱取出来,说他的卡可以转账5w以上,说他的是会员啊什么的,他说存好给我转支付宝,当时我也没有想太多,他以前就在我手机里贷小贷款很多,几千几千的加起来有2万,前面的每个月是分期还,这些小贷款都是他偷偷给我弄出来的,我有时候也不知道,等通知还款才知道,钱都是他自己转过去的,这笔贷款下来9万,当时很含糊的跟我说是还款1年,一个月4千多,一年只要差不多2万,我以为一年2万就还一年,我让他给我转2w过来,我把小贷款都还掉,还了之后他那里还有7w,我说钱放我这里,他说他做生意,钱要给别人看金额,转来转去麻烦,我想想也是,但是我有说,花那里,用哪里要给我知道,他说好,一个星期或者半个月一个月,给我看账单,我也就没管,本来两个人感情也是不太好,他做过很多对不起我的事情,我的孩子现在才刚9个月,为了孩子我一直在忍让,他除了出轨,工作时间不定,花钱花那里不知道,赚了多少不知道,只要人出门就不知道回来,晚上半夜两三点打电话叫他回来,每次都这样,天天跟朋友出去吃夜宵喝酒到这么晚,孩子不关心,更不要说我,本来两人就三天两头吵,现在因为这笔钱,他知道我们两个人已经过不下去,到了最后一步,他就威胁我说不还钱,我让他把钱本金还给人家,借过来才半个月,我说这个月的利息算给人家,本金还了,就说没有能力还这笔钱,把这个钱处理了,他自己花掉了一点,说借出去了三万多,反正就是没有一句是真话,到最后两方家长出面,问他,让他还,他才说把钱借出去了,本来9万,我这里还款2万,他有7万,只要他家人拿2万就可以解决一切,但是他就是要说我有能力分期还,他自己车贷一个月将近5千,这里要

2019-07-08 19:01:3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关于p2p借贷的利息和本金,一般来说,利息除本金乘100%是利率,下面是利率简介:
      利率表示一定时期内利息量与本金的比率,通常用百分比表示,按年计算则称为年利率。其计算公式是:利息率= 利息量/本金x时间×100%。
    加上x100%是为了将数字切换成百分率,与乘一的意思相同,计算中可不加,只需记住即可。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
    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条中规定: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法院不予支持。
  • 合同法相关规定,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二百一十一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息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至于时效,没有还款期限,随时可以要求还,从第一次要求还款时起算,无中止中断,时效是两年,建议及时起诉。关于利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1991年8月31日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 对于民间借贷的利息,需要具体分析,例如,在双方没有约定利息的情况下:
    1)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期内利息,不被法院支持。
    2)借款人自愿支付,后又反悔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返还的,不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法院均不支持;超过36%红线部分利息法院始终支持返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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