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二手房合同写的尾款到3日内交房,房主1月2日收到房款,至今未交房,1月11日说搬走了去交房,但是补充协议上的2个床和2个挂式空调全部拆走。协商一下午无果。请问我起诉可以追回自己损失吗?还有他违约交房合同写的违约1天按照总房款万分之5赔偿。

2019-07-09 01:09:2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 可根据合同提出违约金补偿。在二手房交易过程可能出现违约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1.出卖人逾期交房、逾期办理过户手续、逾期迁出户口;
    2.买受人逾期付款、因买方原因不能办理过户手续;
    3.买方或卖方单方违约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
    4.房屋质量问题的违约责任;
    5.房主在交房时转移或更换房屋附属设施或屋内物品的违约责任;
    6.根据买卖双方的特殊需要而可能产生的其它违约情形;
    上面提到的
    1、2两项属于逾期履行义务的违约行为,3属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根本违约行为,
    4、5属于履行义务不当或不符合约定的违约行为。

  • 1、你与对方签订的中介合同是你们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应当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
    2、你们都应当按照《合同法》第60条规定诚实信用的履行相应义务;
    3、合同是你们的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都是合法有效的。
    4、如果对方交付定金,你方违约,需要双倍返还定金;
    5、如果对方已经交付了全部款项,那么法院很可能会判决继续履行合同,要求你方进行过户;
    6、如果对方交付了首付款,贷款还没发放,那么法院很可能会判决解除合同,但是你方需要赔偿对方违约金,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法院会根据对方的损失要求你方进行赔偿。
  •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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