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7.06.28 6月24日我骑电动车从北往南方向在机动车道内撞到一个横穿马路的86岁老太太,老太太是黑龙江户口人,现在北京居住,撞后本人叫的救护车并及时陪护送往医院随后拨打122报警,救治3小时无效死亡,医药费当时以出了一半,事后尸检报告说属于脑疝(撞完颅内出血损伤死亡)。请问这样的事件事后得赔偿家属多少钱

2019-07-09 01:13:09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您好,根据您目前造成的一死一伤情况,交通责任认定书和尸检报告需要较长时间,请耐心等待。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一人重伤的涉及刑事责任,建议您及时委托律师,就事故责任划分和赔偿数额积极和对方家属谈判协商,根据赔偿标准确定合理的赔偿数额,达成赔偿协议,取得对方家属的谅解书。
    积极争取减免刑罚,同时律师可以积极帮助您申请取保候审,后期可争取缓刑。具体案情经过是什么?是否存在超速,醉驾,闯红灯等违反交通法规行为?对方是否存在过错?对方家属现在是什么态度。
    我需要知道一些具体情况,为您提供免费的法律指导,由于法律案件涉及个人隐私不易在网上公开,建议您来电免费咨询详细说明情况,这边会根据情况帮助您妥善处理,避免您造成更大的损失 。
  • 小孩被电动车轧轻伤,可以要求对方支付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费用。  ?  《侵权责任法》  第六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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