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喝酒打架打把人打成二级重伤,伤一者现已无事,像这样的人要怎么判

暴力伤害
2019-07-09 06:29:4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可以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也可以另行起诉要求赔偿;
      
    2、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
      
    3、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五条 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应当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人应当赔偿的数额。
      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
      驾驶机动车致人伤亡或者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就民事赔偿问题达成调解、和解协议的,赔偿范围、数额不受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限制。
  • 打人至重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具体理由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 4.2 重伤二级
      
    4.
    2.1 原发性脑干损伤或者继发性脑干损害持续性昏迷状态
      
    4.
    2.2 损伤遗留四肢瘫,肌力4级以下
      
    4.
    2.3 损伤遗留两肢或者三肢瘫,肌力3级以下
      
    4.
    2.4 损伤遗留单肢瘫,肌力2级以下
      
    4.
    2.5 损伤遗留双手大部分肌瘫,肌力2级以下
      
    4.
    2.6 损伤遗留双足全肌瘫,肌力2级以下
      
    4.
    2.7 损伤遗留非肢体瘫的中度运动障碍
      
    4.
    2.8 特殊皮质功能障碍出现完全感受性(感觉性)失语或者混合性失语
      
    4.
    2.9 颅脑损伤致智力障碍,智商评估参考值在(21-34)之间,日常生活明显依赖,社会功能损害(重度),言语功能严重受损,不能进行有效的语言交流,持续6个月
      
    4.
    2.10 颅脑损伤致精神病性障碍,精神病性症状致使经常出现危险或者冲动行为,对自身或者他人人身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社会功能损害(重度),持续6个月
      
    4.
    2.11 损伤遗留排便和排尿功能障碍(重度)
      
    4.
    2.12 外伤性晚期癫痫,经规范药物治疗1年,仍难以控制发作
      
    4.
    2.13 损伤遗留平衡功能障碍,睁眼行走困难,不能并足站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