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丈夫手写签名说把他的房子赠送一半给我,请问这个协议有效没有

2019-07-09 10:39:4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受赠人应当缴纳:
    住房:80元/套或非住房550元/证,手续费:住房3元/平方米、非住房5元/平方米,印花税:
    0.5‰+5元/证,契税:3%,土地收益金:1% 。
    赠与人:
    手续费:住房3元/平方米、非住房5元/平方米,印花税
    0.5‰
    通过上面的比较不难发现,赠与的契税税率高于买卖,但买卖过程中存在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如果出卖方转让的是购买超过5年的住房,免征营业税。双方承担的契税及个人所得税合计1%-
    3.5%,平均水平仍低于赠与的契税。另外,为防止利用假赠与逃避税收,国家税务总局将无偿赠与行为区分为一般赠与行为(包括继承、遗嘱、离婚、赡养关系、直系亲属赠与)和其他无偿赠与行为两类。
    对以一般赠与方式取得的住房,其购房时间按发生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行为前的购房时间确定。对于以其他无偿赠与方式取得的住房,其购房时间以发生受赠行为后新的房屋产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确定。也就是说,一般赠与行为以赠与人取得房屋的时间确定购房时间、其它无偿赠与以受赠人取得房屋的时间确定购房时间,以此确定计税金额。
  • 合同法有明确规定,对于尚未实际交付赠与物的情况完全可以随时撤销(法定不准情况除外),并不违约。《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但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合同法还规定了几种可以撤销赠与的法定情形.第一百九十二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一百九十三条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第一百九十四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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