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商场被商场工作人员工拽倒摔成手腕骨折,现在被告说我住院期间离院,可是我没有。一审判决被告赔偿的住院期间的护理费不够,把说我离院期间的护理费扣除了,还有误工费没赔,请问,二审能赔偿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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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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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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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
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期间原工资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的。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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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误工费赔偿标准:由单位按受伤前的月工资标准支付,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后,最长期间不超过24个月。 另外工伤还涉及的赔偿内容如下:
一、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全额报销;
二、住院期间护理费:治疗期间至评残前由用人单位支付,评残后由基金支付;
三、交通食宿费:按本单位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四、残疾待遇标准;
(一)、一级伤残;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4个月计算;(基金支付)
2、伤残津贴:每月按本人工资标准的90%发放;(基金支付)
(二)、二级伤残;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2个月计算;(基金支付)
2、伤残津贴:每月按本人工资标准的85%发放;(基金支付)
(三)、三级伤残;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0个月计算;(基金支付)
2、伤残津贴:每月按本人工资标准的80%发放;(基金支付)
(四)、四级伤残;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计算;(基金支付)
2、伤残津贴:每月按本人工资标准的75%发放;(基金支付)
(五)、五级伤残;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计算;(基金支付)
2、伤残津贴:每月按本人工资标准的70%发放;(基金支付)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伤残津贴;
4、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标准12个月计算
(六)、六级伤残;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4个月计算;(基金支付)
2、伤残津贴:每月按本人工资标准的60%发放;(基金支付)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伤残津贴;
4、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标准10个月计算.
(七)、七级伤残;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2个月计算;(基金支付)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标准15个月计算.
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标准8个月计算.
(八)、八级伤残;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0个月计算;(基金支付)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标准12个月计算.
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标准6个月计算.
(九)、九级伤残;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8个月计算;(基金支付)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标准9个月计算.
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标准4个月计算.
(十)、十级伤残;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6个月计算;(基金支付)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标准6个月计算.
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标准2个月计算.
五、生活护理费;
1、完全不能自理;每月按全市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的50%支付;
2、大部分不能自理;每月按全市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的40%支付;
3、部分不能自理;每月按全市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的30%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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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