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弟弟失踪三年了,是不是可以报人口失踪?公安局会立案吗?

2019-07-09 14:44: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如果是未成年失踪,公安机关应当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开展侦查工作
      
    2、法律依据:《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审查,符合管辖规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开展侦查工作:
      
    (1)接到拐卖妇女、儿童的报案、控告、举报的;
      
    (2)接到儿童失踪或者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报案的;
      
    (3)接到已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可能被拐卖的报案的;
      
    (4)发现流浪、乞讨的儿童可能系被拐卖的;
      
    (5)发现有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行为,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
      
    (6)表明可能有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事实发生的其他情形的。
  •   并非所有的人口失踪案都得要在失踪满24小时以上,公安机关才会以人员失踪受理报案的。  如果是儿童、老人走失的,可随时报警,寻求公安机关的帮助,若是成年人失踪即便公安机关不会当即立案侦查,但也登记失踪人口的相关信息,以便通过110平台更快处理。

  • (一)债务上设有保证人的,向保证人主张债权

    为了保障债权的实现设立保证人,如果到期债务无法清偿或不可能清偿,由保证人向债权人清偿债务。保证人清偿债务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二)向法院提起诉讼

    有的债权人可能会提出疑问,明明欠款人已经找不到了,又怎么向法院诉讼呢事实上对被告下落不明,无法当面送达开庭通知的被告,法院会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公告时间一到,不论被告是否看到该公告,都视为已经送达。

    庭审中进行缺席审判,经法院对债权人提出的债权证明进行审查,然后作出判决。在判决生效后无法获得清偿的债务,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三)申请宣告失踪,向债务人财产代管人主张债权

    《债务》第二十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同时《民法通则》第二十一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的财产中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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