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带我妈骑电动车在马路上被一辆昌河北斗星撞了,我跟我妈都受了伤,对方无人受伤,事故责任书下来,对方付主要责任,我付次要责任,我妈没责任,请问我次要责任还要承担我妈妈的费用比例吗

2019-07-09 15:55:2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主责承担百分之七十,次责承担百分之三十。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主责,机动车一方承担百分之八十,机动车次责,机动车一方承担百分之四十。
    发生交通事故,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额度内进行赔付,不足的部分,由双方按照责任承担。
  • 交通事故,主次责任,交强险的赔偿情况为:
    第一,在交强险限额内由保险公司不按比例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其中财产损失两千,医疗费一万,伤残赔偿金等十一万;
    第二,超出交强险限额内的部分,双方按照责任比例承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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