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股东有三人,LG是大股东占65%,离婚如何与LG分配公司股份?是否按公司注册资金计算计算股份价格按公司注册资金计算计算股份价格?

离婚
2019-07-09 21:05:3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从法律上讲,公司注册资本构成中,无形资产与货币、实物等有形资产并无区别,既然公司成立时,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股东退股就应当根据章程和公司法的规定行事,首先得征求其他股东的意见,其他股东明确表示不受让,想退股的股东可以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价格双方可以协商也可以请专业评估公司评估。如果所有股东或大部分股东都不想继续经营下去了,根据章程的规定或章程没有规定的情况下根据公司法的规定,由股东会作出解散公司的决议,然后进行清算,注销公司。
    无形资产怎样处理应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来处理,如果公司章程没有相应的规定,有股东会以决议的方式来决定怎样处理无形资产。
  • 所谓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有利于满足社会需要,增加就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生产经营规模属于中小型的各种所有制和各种形式的企业。它的划分标准由国务院负责企业工作的部门根据企业职工人数、销售额、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此类企业通常可由单个人或少数人提供资金组成,其雇用人数与营业额皆不大,因此在经营上多半是由业主直接管理,受外界干涉较少。
  • 如果当事人依法申请保全被告人的公司的股份,对于保全的具体数额,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但具体的情形,由人民法院依法进行裁定,请当事人自行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核实。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 你好,有限责任公司同样可以做股权激励,不必进行股份改制;下放股权的多少要满足两点,一是保证激励目的的有效性,二是牢固掌握企业管理权,一般来说,用于激励的股份数额不宜超过百分之三十五,但是具体多少需要结合公司发展现状、未来发展目标来确定;红利分配要事先提取发展基金,后进行分配,可以于每年末进行资产评估,核算每股价格,并按照具体股份数额进行分配。股权激励是一门聚财的艺术,一定要妥善设置各项措施,避免一切争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