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各位律师好,是这样的,我们是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三个股东,其中大股东80%股份,另外两个每人10%股份,小股东不参与公司经营,在2012年的时候,大股东瞒着我们两个小股东和他的一个朋友签下借款协议,把公司的资金180万借给他的朋友,没有经过我们的同意,因此导致公司经营资金紧张,到2013年的时候公司被其他供应商起诉还款,而且申请了强制执行,我们才知道大股东把公司的资金借给了他的朋友,后来我们去公安局报案大股东侵占公司资金,公安局调查后说是股东之间的纠纷不构成刑事不给立案,请问我们现在应该怎么样做? 大股东这样不是犯法吗? 另外他的朋友由于欠债太多,已经跑路找不到人了,我们可以起诉大股东还钱吗?

企业法律顾问
2019-07-09 22:25:29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提交诉状,法院受理,受理费10000元以下是50元(诉讼成本不高,所以不要以为借款金额小,就不会被起诉);
    法院受理后,会给客户发传票来法院进行调解,如果不来,就是调解失败;
    调解失败后,开庭受理,法院会发出第二张传票,确定开庭时间,即使客户不来法院,法官也会讲判决书寄给你,告诉你什么时间必须将钱打到法院的账户;
    到期不打钱的话,公司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冻结银行卡。
    不仅如此,一旦出现上述情况,你会在央行征信记录上留下法院强制执行记录,并且成为信用黑名单。
    当然一般情况下,逾期三个月之内是不会被起诉的,但会收到短信、电话或者存款等方式催收。
  • 逾期不还,即可持相关证据材料,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还款,同时可以要求支付利息或者违约金。《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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