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借了钱不还,还在网上的借贷平台上借了钱也不还,还有就是把我的电话号码给了借贷平台做为她的紧急联系人,现在还款日期都已经过了很多天了,借贷平台天天打电话给我,催我去找她,还说如果他不还钱的话,我的银行征信也会受到影响。我该怎么办?

2019-07-10 01:42:39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你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身份证号、合同、邮件、手机短信、录音、汇款纪录等),及时起诉要他还钱。
    你要及时与律师联系,帮你分析,指导你如何进一步获得证据,不要误了诉讼时效,不然就无法胜诉了。
    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要看借条上面有没有还钱时间,若有,应在还钱时间到后2年内起诉,若没有起诉,则2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已过,你无法获得胜诉权。同时要看你有无证据证明有时效中止或中断的情况。
    若借条上面没有还钱时间,你可以随时起诉要钱,你的要求没有过诉讼时效。
    利息不能超过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息的四倍,高于四倍的部分利息无效。
    若起诉前发现对方有财产,可以申请保全。
  •   该借条属于形式欠缺,但是不影响实体部分,也就是说这个借条是有法律效力的;
      如果借条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的,以借条落款时间为诉讼时效起算点。即借的时间开始起算。
    如果一直不主张的话从写借条那天开始保护是20年。
    借条没有还款期限可随时向借款人主张债权,如果在主张债权时双方确定了还款日期,那么就从确定的还款日期起两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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