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请帮帮我,我妈在医院住院期间,去水房打水不慎摔倒,我这有在医院录像室的录像,从进水房到护士用轮椅推出来,打扫卫生的拿这墩布进水房的全过程,现在医院承认在医院摔伤,不成认有责任,水房没有任何的防滑措施,也没有提示牌。谢谢您帮我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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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要看患者的疾病是否需要护理,患者摔倒原因、以及与医院签订的护理协议等因素综合判定,如果医院违反协议或者没有尽看护义务导致患者摔伤,则需要承担责任,具体赔偿结合双方签订的护理协议或者实际损害医疗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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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集医院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证据,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主张医院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三十七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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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