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判决书下来了。原告需要给被告分财产给钱。判决书下来一年了。原告因个人原因还没有执行。这个期限是多少

2019-07-10 14:48: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有效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申请执行的管辖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 判决书什么时候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如何申请强制执行?法律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下面由法律快侧的编辑为您介绍。   申请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发生法律效力   一审的判决书在15日内没有上诉;一审裁定书在10日内没有上诉的即生效。二审判决裁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最高人民法院无论作为第一审人民法院,还是作为第二审人民法院,其作出的判决、裁定都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两年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法院受理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申请复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 房产遗产纠纷:
      1,要看房屋产权证上登记的是否为被继承人的房产;
      2,如果不是的话,就不能算作是被继承人的遗产,也就不存在继承纠纷的问题;
      3,如果是被继承人的合法个人财产,则按照其他遗产的继承参照我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处理;
      4,被继承人生前留有遗嘱的,以遗嘱为准;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
      5,如果发生争议,可以参照我国《继承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处理;
      6,房产继承必须经过继承公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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