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只是婚外情已分手了,我提出离婚的话,他能要求我赔偿吗?

离婚
2019-07-10 17:46: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外情分手涉及的情况较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
    “双方都有家庭,分手后女方自杀,那么男方负什么法律责任?”
    双方都有家庭,分手后 —— 这里明确表明了,双方都为同时出轨,并且是两个家庭的出轨人相结合。
    这里的两人应该都会受到道义的谴责,而不受法律约束。
    但,题主所说的信息有缺失部分,就是没有交代是如何结合在一起的。
    如果双方都有家庭的基础之上,再次结婚。双方都属于重婚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若没有重婚,男女双方的家庭都选择解体,即离婚以后,题主所说的双方又选择结婚的。
    分手也就是离婚了。
    离婚后,女方自杀,一般而言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但特殊情况就需要把握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其一,行为人是否实施了某种犯罪行为;
    其二,行为人的行为与他人自杀之间是否具有因果关系;
    其三,行为人对他人自杀是一种什么样的心理态度。
  •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
    解除婚姻关系,后专指通过法律程序解除夫妻关系。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84]法办字第112号《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定的精神处理。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 婚外情离婚赔偿包括两方面的赔偿:物质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  
    1、婚外情离婚物质损害赔偿数额,标准是什么?  婚外情导致离婚的,物质损害一般是指在收集证据、提起诉讼、差旅费等不必要的金钱损失。在提起离婚损害赔偿时,可以在起诉书中明确列出。  
    2、婚外情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标准是什么?  婚外情导致离婚的,由于一方有第三者,不论是在感情方面抑或生活方面,给配偶方带来的伤害均是巨大的。实践诉讼中,大部分受到此类伤害的一方在离婚时都会提出精神损害赔偿。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外情离婚损害赔偿数额参照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的标准。在实践中一般会考虑  
    (1)婚外情过错方的过错程度。如,婚外情一方与第三者的行为,是不是严重影响了无过错方的生活。  
    (2)婚外情无过错方精神受到损害的程度。  
    (3)婚外情过错方具体的出轨情节。如重婚与通奸相比,重婚过错行为更为严重,危害性更大,属情节恶劣。而通奸行为相对来说,其情节较轻。  一般性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为1000元—3000元;严重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为3000元—5000元;侵害人侵害行为特别恶劣、受害人的伤害程度特别严重或社会影响特别大的,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提高上述赔偿标准,但判决前必须呈报省法院复核。具体的也需要考虑夫妻共同财产的多少及地方的消费水平,精神赔偿数额大部分情况下取决于法官的裁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