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们家的土地耕种了30多年,30年前用2.5亩良田对换后山的荒地,如今土地测绘有15亩。村集体部分人认为太多,要抽掉一半归集体所有。一直有争议导致不能做土地确权。请问,如果这块土地不确权的话,以后我们继续耕种的话,会有什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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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土地确权处理过程中,还有经以下六大基本原则要遵守的,能有效避免不必要的争议。
1.承包的用地面积小于实际用地面积的情况以实际情况为标准。
2.已被合法占用并拿到补偿的土地直接从确权登记的土地面积上减出来。
3.无法复垦的承包地按原面积和用途确权,比如:荒废已久的土地就不计算在内了。
4.用作公益用地的情况处理。其中处理分为两点:已办理征用手续并给与补偿的,不在计入承包地;
5.二轮承包后村里又有调整过土地的,这个处理方法是在不违背政策的前提下,由村民组织实行民主协商解决,可依据土地承包现状予以确权登记颁证。
6.未获得审批而先出行建设改变用途的,一律不予进行确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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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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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