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于上月底通过中介签了二手房买卖合同,房产证上是我老公的名字,老公没签委托书。后来不想卖房了,买方沟通同意不要赔偿,买方已经付定金和中介费了。中介要求我付担中介费用。请问,中介要求合理吗?

2019-07-11 08:40:0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二手房交易需要有一定的程序。由双方订立买卖合同,据合同规定,由买方将资金付与卖方,依法办理房屋产权手续,由卖方将房产腾退如期交与买方。其次,根据我国物权法相关规定,不动产买卖应当办理转让登记。
    但没有登记的不影响买卖合同的生效(除非买卖合同本身存在瑕疵),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物权效力分离原则;最后,结合您提供的情况,第一步要确定双方签订的协议是否合法,是否具有合同效力;第二步,如果双方签有合同没有瑕疵,合同内容有合法约定违约金的,定金跟违约金可以选择适用,但不能既没收定金又让对方赔付违约金,两者不能并举;您可以先跟对方协商,协商不成确定要打官司的话,可以到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付违约金;如果要请律师的话,无论官司输赢,律师费这一块一般是己方承担。
    即使一并提起要求对方承担律师费的诉讼请求,法院一般不予支持。但有一点明确,案件受理费由败诉方承担;另外,各地律师代理费情况不一,没有严格的统一标准的,可以双方协商,但一般估计会以您的房子价值大小和诉讼请求对方支付违约金多少为标准
  • 二手房签订转让合同要注意哪些?  从买卖双方身分到水电过户费用都要仔细对待 
    (1)买卖双方的名称要按身份证明标准名称填写  
    (2)转让的房地产需填写清楚座落、栋号、房号、产权证号码等;  
    (3)建筑面积、一楼或顶层是否包括花园和天台面积;  
    (4)交易的币种、金额、付款方式等。  
    (5)约定付款时间、过户时间和交楼时间。  
    (6)煤气、水电等过户费用等情况约定清楚。

  • 1、如果已签了买卖合同但尚未取得产权证明,并且该房屋系在集体土地上建设且购房者非当地居民,鉴于可能的政策风险和法律风险,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并退回已支付的购房款这是最直接的方法。
    2、如果购买了当地居民的农民房或从他人手上购买了有产权证明的“红证房”,房款已经支付且已经入住,但无法办理过户的这种情况就比较麻烦,则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3、如果已经购买了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并取得了当地乡政府颁发的产权证明或土地使用证明的,可以自己居住或者出租,或者出售给有当地户口的居民,这种情况一般无危险。
  • 如果二手房买卖合同违约,您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当事人赔付违约金,也可以要求当事人继续履行您的二手房买卖合同。   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7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108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113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