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陆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农业社后分田到户,,甲乙相邻两块地中间原本有条公共道路,当时甲方强占种田,,并且93年统一发集体土地建设使用证时,在乙方不知情的情况下甲方把那块地划到证里了,,但是由于纠纷没有建房,2012甲方再次在没有规划建设证和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开挖地基建房,乙方举报了镇国土所和城监中队,,甲方被制止施工了。甲方目前在申请证想继续施工,按照省里的文件,甲方应该申请的是新建房,,但是估计甲方跟居委会和镇国土所有什么猫腻,目前甲方申请的是改建房,这样镇里就可以批复,不用上报市国土所了。那么请问,,乙方有什么办法制止甲方获得相关证件再继续施工呢?

土地纠纷
2019-07-11 16:37:5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房必须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如果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必须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要建房必须先办理宅基地使用手续。
    经过合法手续的才可以办房产证。乡镇住用地的土地证有两种,一种是农村的宅基地是"集体土地使用证"另一种是城区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不知你的是哪种土地证。集体土地使用证,能证明你对这块宅基地有使用的权利,没有针对房屋的证件。
    农村宅基地上盖房需要经过审批,只有这个批示可以证明你是合法建设的。因为宅基地是集体所有的,是不能买卖的。
  • 农村申请建房在符合农村建房条件的前提下,申请者要以书面的形式向村委会申请建房的请求,在农村建房子不是想建多少就建多少,需要写盖房申请,而且盖房申请需要写房子的占地面积,占地面积也是根据人口的多少来计算的

  • 一、申报:建设单位或个人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持相关材料到建设项目所在地的辖区规划所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填写《建设项目报建服务申请表》申报时需附带以下材料:
    1、用地书面申请;
    2、村委会或居委会审签意见;
    3、属出让转让须附送双方协议及土地权属证件;
    4、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或其他特种行业须附计划立项文件和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二、受理:规划所收集齐报建材料后,交到规划报建中心,报建中心核实报建材料,在真实、齐全的情况下,开具《武穴市规划局建设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由相应规划所送交建设单位或个人。  
    三、初审:规划报建中心通知规划股对已经受理的建设用地项目进行初审。规划股根据规划规范要求,通过现场踏勘对项目初步审查,如基本符合规范要求或有争议的,上报局规划审批例会集体讨论研究,如根本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开具《规划局不予建设行政许可决定书》,由相应规划所送交建设单位或个人。  
    四、测图:对于规划股初审通过的建设用地项目,报建中心开具测图通知单,通知规划勘测院测绘1:500用地现状图。测图的目的是为规划设计提供基础性的地形资料。  
    五、设计:报建中心收到规划勘测院测好的地形图后,开具规划设计通知书,通知规划设计院作平面布置规划,交规划股绘制建设用地红线图。  
    六、审批:每星期五规划局召开规划审批例会,对规划股初审合格后经过测图、设计的所有建设用地项目进行集体审批。参加审批例会的人员有:规划局领导班子成员、规划股全体员工、规划设计院院长、规划勘测院院长、执法大队长、城东城西规划所所长。在例会的召开过程中,规划股工作人员对各用地项目的位置、范围以及初审情况作一一介绍,对于重大的或有争议的项目,局领导班子带领参会人员现场踏勘了解情况,然后分别发表意见和看法,对每一项目的审批都实行集体举手表决,半数以上同意的才予以审批通过。同时规划股做好审批例会记录。对于审批未通过的项目,规划股开具《规划局不予建设行政许可证习定书》,由相应规划所送给建设单位或个人。  
    七、收费:对于规划审批例会,审批通过项目,经过市规划局、市建设局领导及市政府会管市长在红线图上签字后,晒制成兰图,报建中心根据收费标准开出计费通知单交付相应规划所,规划所根据计费通知单向建设单位或个人收费。公建项目有五种收费项目,即测量费、放线费、变形观测费、规划修建设计费、规划咨询费,私建项目有三种收费项目,即测量费、放线费、规划咨询费。  
    八、发证:建设单位或个人向规划所交费后,规划所到规划股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规划用地红线图,经局办公室审核收费情况并登记盖章后,规划股再在红线图上加盖出图专用章,规划所将规划用地许可证及规划用地红线图发给建设单位或个人。  
    九、放线:建设单位或个人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到土管部门办好土地证后,到报建中心申请放线,这主要是指大型用地项目或公建项目,也即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需要施放用地红线,设立用地界限,对于私建用地项目,只需在办理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通知书后一次性放线即可。报建中心开具放线通知单,通知规划所、测绘办、执法大队、测绘人员实地放线,由测绘办填写放线记录交付报建中心。
  • 一旦发生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当事人如果协商解决不成,是可以向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寻求调解、解决的。如果整个过程中当事人不愿意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还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
    如果当事人对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不服的,是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就具有了法律效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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