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朋友合伙开了一个餐饮店,各占百分之五十股份。合伙一个月,因为对方原因,我退出股份。对方口头承诺一个月左右退还我所有投入的钱。一个月到,对方就还给我一小部分15%左右,剩余的85%左右的钱一直拖欠到现在,过了三个多月了。我要如何才能要回我的钱?我手头材料有1.当时一起签的转让店铺的合同。2.对方与我微信聊天记录,有欠款数据及多次催款记录。3.电话通话录音

股权转让
2019-07-15 11:00:2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合伙人想退伙原则上需要全体合伙人的一致同意才可以。
    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条 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和 第七十四条:” 依照本法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七十三条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一般合伙股份的转让,合伙人之间可以转让,但要通知其他合伙人。
    对外转让要经全体合伙人同意,转让后,转让人视为退伙,受让人视为入伙。

  • 1、没有成立公司之前,可以签订一个协议,明确双方的出资金额、持股比例;
    2、他如果出资,可以分得相应的股份,如果不出资,您可以按照他的付出给他相应报酬;
    3、您还要与所有参与或者工作的人签订保密协议,以防止泄露该商业秘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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