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凭股东会决议怎么控制公司?因为小股东兼法定代表人控制了公司?

企业法律顾问
2019-07-15 10:49: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
    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 我国《民法通则》第四十九条还规定: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企业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二)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三)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四)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则产的。

    (五)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六)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公司法》还规定法定代表人和董事、监事等企业负责人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它非法收入,不得侵占企业的则产,不得挪用企业资金或者将企业资金借贷给他人,不得将企业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其所任职企业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本企业利益的活动。法定代表人在执行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企业章程的规定,给企业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劳动合同的主要目的是保护劳动者的正当权益,它可以通过多种方式体现,如劳动合同书、能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其他书面文件等。公司股东既是公司的投资人,也可能成为公司的劳动者,如果股东会对股东作为公司劳动者的工资及劳动权益有书面约定,可以视为已经签订了劳动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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