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集体土地上房屋如何确权,父母的房屋可以与儿子确权进行等分吗,法律依据是什么

2019-07-15 11:00:4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合同纠纷: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违约的可按照下列规定处理,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第八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

  • 一、办理房屋初始登记应提交的资料1.法人应提交下列资料:
    (1)建房计划批文;
    (2)土地使用权证或合法用地文件;
    (3)建设工程规划定点通知书;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建设工程开工报告;
    (6)建设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证明;
    (7)房屋坐落平面图;
    (8)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
    (9)房屋分户平面图;
    (10)房屋产权登记申请审批书。
    2、个人应提交下列资料:
    (1)土地使用权证或合法用地文件;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建设工程规划定点;
    (4)房屋坐落平面图;
    (5)房屋产权登记申请审批书;
    (6)需要代办的,出具公证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房屋确权是保障房屋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它是唯一完全的物权。同时,也是房地产权属登记、权属变更、转让、评估、抵押、中介服务等的产权、产籍的管理提供法定依据。
  • 集体土地是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也叫做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土地。这里的集体,是专指乡(镇)、村,村民小组等类同性质的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对土地的所有权,其他任何集体对土地没有所有权,农村的土地(包括城市郊区),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或已依法征收的外,均属于集体所有,农民使用的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都属于集体所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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