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关于工伤职工家属陪护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及陪人的误工费应由谁承担

2019-07-15 10:43: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 根据工伤条例的规定,工伤住院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定残之后,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按月支付。其单位支付的具体标准可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1条规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本人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需要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误工时间证明和护理人员所在用人单位出具的工资证明确定);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至于工伤职工本人误工费实际上就是停工留薪待遇。即职工停工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保持不变,一般不超过12个月内。
  • 在上下班途中,因发生非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导致工伤的,在赔偿的责任上属于民事侵权赔偿责任与工伤保险赔偿责任相竞合。
    此时,受害人处于一方面,由于侵权人的侵权行为使受害人与行为人之间形成了侵权民事法律关系;另一方面,劳动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主张工伤赔偿的同时可否依据《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等民事法律法规来主张人身损害赔偿?
    对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常发生争议,法律未给予明确规定,各地的做法也大相径庭,经常出现相同情况不同对待的局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亲属在获得民事赔偿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问题的答复》的规定,当工伤与交通事故发生竞合时,伤者是可以既享受工伤待遇又向肇事司机索赔,即获得双重赔偿。
  • 工伤,在医疗期内,单位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由此可见,劳动者在负伤后,除本人自愿申请辞工外,用人单位是不能随便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针对用人单位以协助工伤签定为条件,要求劳动者填写辞工申请的作法,应当认为是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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