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驾驶车辆在马路上正常行驶,遇到一个71岁的老人骑电动车逆向行驶过来,避让不及事产生了擦挂,由于在出差怕讹诈所以直接开车走了不到半小时,交警电话通知接受处理,马上赶往交警队处理,并且立马去医院交了5000元押金,第二天我们跟伤者家属协商,伤者家属索要15000元赔偿金,医院检查报告显示伤者只是软组织损伤,交警认定书也没下,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

2019-07-15 10:34:5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人(肇事者、保险公司)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
  • 伤残等级是五级伤残,按照规定,有两种解决方式:
    一、保留劳动关系,单位支付你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是16个月的本人工资。
    2、伤残津贴标准是每月按照70%本人工资支付。
    二、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如有需要可电话联系或面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