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孩子网贷欠款,我们帮他还了多次,每次跟网贷说不要借钱给他了,可每次还清,软件立刻就又让借了,我们能不能起诉网贷公司,他们不审核资料就诱人借钱,还不上就发息高利贷。怎么办呢?能告网贷公司吗?

2019-07-15 10:52:1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关于高利贷是否违法这一点,《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中规定:“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的4倍。超过上述标准的,应界定为高利借贷行为。
    ”同时《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规定:“民间借货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

      由此可知,高利贷是不受法律保护。高利贷是一种残酷剥夺借贷人私人财产的手段,在当今社会仍然很多,它常见的是所谓驴打滚利滚利,即以一月为限过期不还者,利转为本,本利翻转,越滚越大。
    以致最后借贷者根本还不了借贷而倾家荡产,更有甚者家徒四壁之后还要深受其扰,失去生存的希望,有的就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因此,高利贷不仅不受国家保护,还要严厉打击。
    从法律上来讲,高利贷放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最多支持银行同期利率的四倍。如今在刑法中虽然没有关于高利贷的罪名,只是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但在放高利贷的过程中有触犯刑法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6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偿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197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的另有规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的用途、数额、币种、利率、还款期限及方式等的条款。198条、订立借款合同,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担保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由关规定。199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向贷款人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状况、财物状况等真实状况。207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偿还借款,应当按照约定或国家的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综上所述,个人系自然人,根据问题的描述,自然人为贷款人,公司(法人)为借款人。为最大限度的保障贷款人的合法利益,保障双方借款合同的如约履行:
    1、在合同之中约定明确借款的用途、数额、利率、币种、还款期限及方式、以及逾期还款逾期利息的支付方式及计算方法。
    2、在订立借款合同之前,对借款合同的订立过程进行公证,保证借款合同的订立系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保证借款合同系依法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3、在订立借款合同之前,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人或担保物,在借款人无力偿还债务的情形下,由担保人偿还债务或以担保人拍卖的借款优先受偿贷款人。
    4、在订立借款合同之前,要求借款人提供与贷款业务有关的业务状况、财务状况,以综合评价借款人借款用途的前景,以及借款人使用借款的收益预期和偿还能力的评估。做到最大限度的降低借款风险

  • 1、在赌场上放高利贷,是一种刑事犯罪行为,涉嫌赌博罪开设赌场罪
    2、法律依据:《刑法》 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罪】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对于借钱不还的情形,当事人协商无效的,不需要债务同意才可以起诉,债权人可以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到债务人所在地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诉讼,通过诉讼方式,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债务人偿还债务。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