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第一次没有判离婚 第二次诉讼离婚 但没有什么书面证据 怎么办 双方这一年没有打过电话 电话清单开做为证据吗 平时对孩子的抚养也是每人一个月 邮钱的记录可作为证据吗

离婚
2019-07-15 10:52:3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二审法院审理离婚案,法院认为夫妻感情没有破裂,判决夫妻不离婚。【2】如果妻子还是想离婚,在收到二审法院夫妻不准离婚终审判决书之日起6个月后,妻子可去一审法院再次起诉离婚。这一次要提供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新的证据,法庭会判决,或者调解夫妻离婚的。【3】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4条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 哺乳期内的子女由母亲抚养
    第一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 单方起诉离婚,直接向法院递交起诉状,法院予以立案后,在15日内通知审理时间。一般法院审理时应该经过司法调解,调解不成才判决。但是婚后如果女方在怀孕和哺乳期间,法院是不予以受理离婚起诉的。

    在审理中,符合以下几个要件之一,法院是第一次就可以直接判离的:
    1、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实破裂而且分居在两年以上的;
    2、有第三者导致夫妻关系破裂,但是过错方要承担赔偿责任;
    3、有家庭暴力导致夫妻关系破裂,但是过错方要承担赔偿责任,触及刑事的,受害人可以保留进一步起诉的权利。
  • 一次家暴也可能判离婚: 法院判决离婚的前提是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再无和好的可能。虽然只是遭受一次家庭暴力,但是如果双方都认为感情确实破裂,没有和好可能,就会判决双方离婚;否则,不会判决双方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