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两别相撞,对方全责,我要求对方出误工费,对方不给怎么办,处理警察也帮对方说没有

2019-07-15 10:53:3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关于交通事故中误工费的问题,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通常如下进行确定:
    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
    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3倍以上的,按3倍计算。
    这里所说的“有固定收入”,包括非农业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和农业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两部分。
    非农业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社会团体等单位按期得到收入的。
    其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及国家规定的补贴、津贴。奖金以交通事故发生时上一年度本单位人均奖金计算。
    超出奖金税计征起点的,以计征起点为限。
    当事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有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这里所说的“无固定收入”是指有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证明或者有关凭证,在交通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其收入能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包括城乡个体工商户、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
    对于没有收入的受害人,则不应计算误工费。
  • 索要误工费的方法就是协商或者是直接向法院起诉或者申请仲裁。
  • 按照法律规定,交通事故无人员伤亡,不需赔偿误工费。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第1款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 在发生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对方负事故全部责任的,受害方除了可以要求赔偿汽车修理费外,如果产生合理的交通费和误工费的,也可以要求赔偿。
    误工费是指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只有在人身损害侵权案件中才可以主张误工费,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您属于车损案件,没有人员伤亡,所以,是不能主张对方赔偿误工费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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