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个亲戚给老板开车,出车祸了,老板当场死亡,但老板的家人给写谅解书了,后面坐的两个也受伤了,半年也恢复的差不多了,车在他爸爸的名下,车子也没买保险,他现在在看守所已经待了快两个月多了,还的多长时间会被放出来?这个案子最后会怎么处理?

2019-07-15 12:19: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车祸受伤致残赔偿多少,  致残赔偿项目和标准: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车祸残疾赔偿金的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最高法院该解释在理论上采取的是“劳动能力丧失说”,根据交通事故伤残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客观计算其未来收入的损失。  其计算公式为: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注:伤残系数是指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或者是伤残的等级。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交通事故诉讼时效  交通事故致身体受伤、残疾或死亡的,其民事诉讼的时效为1年。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其民事诉讼时效为2年。既有人身伤害又有财产损失的,诉讼时效应分别计算。  
    1、诉讼时效不是从事故发生之日起算的,而是从当事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的,只要你一直在向侵权者主张权利,时效就不开始计算。  
    2、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的规定是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伤情明显的,应从伤害之日起计算,伤情需要治疗的,应从治疗结束之日起计算,因为这时,受害人才知道被侵害了那些权利。伤情当时不能发现的,应从伤情被发现之日起计算,当然,得有相关的证据证明后发现的伤情为交通事故所致。  
    3、对于交通事故,如果涉及到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一年,没调解的自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第二天计算,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后双方参加调解的,自调解终结之日起第二天计算。如果没有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两年。对于二00四年七月一日后的交通事故,可以不经过调解直接起诉。
  • 车祸死亡可以获得交通事故民事赔偿和工伤死亡 双重赔偿。
    一、民事赔偿
    应当赔偿医疗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其中:
    1、丧葬费按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母亲属于被扶养人,生活费按当地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支付5年;
    3、死亡赔偿金按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城镇居民上年度可支配收入赔偿20倍。
    民事赔偿使用过错原则,受害者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者赔偿责任。
    二、工伤赔偿
    1、丧葬补助金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支付;
    2、母亲属于供养直系亲属,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工亡职工本人生前工资30%按月支付直至死亡;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按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倍支付。
  • 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工作一年半可以主张4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可以直接到公司注册地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仲裁。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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