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妈妈2015年12月份出车祸,做了伤残鉴定,去年已经判了,肇事方保险公司一直不与理赔,今年保险公司又提起诉讼,又交到中级人民法院,说务工费和陪护费要降5000元,法院要调解,我妈不同意,说支持一审判决,现在还没有判,会有影响吗?

保险赔偿
2019-07-15 12:25:3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如果是单方事故,首先要报案,然后定损,修车,最后到保险公司报销,如果你在4S店上的保险就什么都不用管了,他们会帮你办理一切事宜。  
    2.如果发生双方事故,你的全责,那么就要报案,对方和你一起去你的保险公司或定损中心定损,然后各自修车,对方把维修清单和发票给你,你先把钱给对方也行,等你去保险公司报销完在给对方也可以,怎么方便就怎样做,但是你第二年的交强险会有把上调,如果是对方的全责,你就随他去他的保险公司定损就可以了,你第二个的交强险不会上浮。  
    3.如果发生人伤,首先报案,把人送入医院,具体事宜在具体分析。最重要的是把医院开的各种票据都准备好,保险公司都要留底的,如果没有保险公司不给报销。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车祸理赔具体操作步骤  
    1、出险报案  立即拨打公司报案电话或在有条件的情况下通过网络、传真等方式向公司报案。公司理赔服务人员将询问出险情况,协助安排救助,告知后续理赔处理流程并指导投保人拨打报警电话,紧急情况下投保人可先拨打报警电话。  
    2、事故查勘(检验)  公司理赔人员或委托的公估机构、技术鉴定机构、海外代理人到事故现场勘察事故经过,了解涉及的损失情况,查阅和初步收集与事故性质、原因和损失情况等有关的证据和资料,确认事故是否属于保险责任,必要时委托专门的技术鉴定部门或科研机构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公司将指导投保人填写出险通知书(索赔申请书),向投保人出具索赔须知。  
    3、损失确认  公司与投保人共同对保险财产的损失范围、损失数量、损失程度、损失金额等损失内容、涉及的人身伤亡损害赔偿内容、施救和其他相关费用进行确认,确定受损财产的修复方式和费用,必要时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损失鉴定评估机构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4、提交索赔材料  根据公司书面告知投保人索赔须知内容提交索赔所需的全部材料,公司及时对投保人提交的索赔材料的真实性和完备性进行审核确认。如果索赔材料不完整,公司将及时通知投保人补充提供有关材料。如果对索赔材料真实性存在疑问,公司将及时进行调查核实。  
    5、赔款计算和审核  在投保人提交的索赔材料真实齐全的情况下,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保险赔款的准确计算和赔案的内部审核工作,并与投保人达成最终的赔偿协议。  
    6、领取赔款  公司根据与投保人商定的赔款支付方式和保险合同的约定向投保人支付赔款。  
    7、协助追偿  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向投保人支付赔款后,请投保人签署权益转让书并协助公司向第三方进行追偿工作。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 》第六条规定,交强险合同中的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 婚外情目前的确是伤害夫妻感情的第一“杀手”,但面对这个问题,《婚姻法》并没有与其相对应的补偿或赔偿措施。我国《婚姻法》第46条明确规定了四种可以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包括: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遗弃、虐待家庭成员的;家庭暴力的。
    在司法实务中,并不是所有的婚外情、婚外恋现象都构成在法律上的“过错”,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只有一方构成“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行为,无过错方据此提起的离婚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除了这四种情况外,夫妻一方无权请求损害赔偿。
  • 车祸起诉需要哪些手续 
    1、准备好财产保全(可选)。即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考虑是否需要在诉前财产保全。如诉前财产保全的,必须在保全后15日内提出诉讼。  
    2、准备民事诉状、证据。根据被告人数加一份,向法院递交民事诉状和证据。  
    3、起诉至有管辖权的法院。有管辖权的法院为交通事故发生地法院或者被告所在地法院(被告经常居住地与被告所在地不一致的,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也可以作为有管辖权的法院);如需要申请伤残鉴定、三期鉴定的,也可以在此时同时以申请书形式一并提出递交给立案庭。  
    4、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满足起诉条件的,法院受理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在七日内立案,同时通知当事人。  
    5、由此进入审理前的准备阶段。法院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被告收到起诉状后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可能会有法院会在交通事故律师的申请下调查取证,追加必要共同诉讼人。  
    6、开庭审理阶段。开庭前通知当事人和他的交通事故律师,并公告当事人的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开庭后,书记查明到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审判长核对当事人情况,宣布案由,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诉讼权利义务,询问是否提出回避申请,然后,进入第一个法庭调查阶段,当事人或者交通事故律师陈述,证人作证,宣读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进入法庭辩论环节,原告或者交通事故律师发言,被告答辩,第三人发言或答辩,交通事故和对方互相辩论,审判长询问各方意见,开庭审理阶段结束。  
    7、进入判决和裁定阶段,法院必须公开判决,送达判决书,(当事人提出上诉递交上诉状,进入上诉审理程序),判决书生效。  
    8、就是交通事故律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阶段。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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