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我老公结婚两年多了,有一对儿女,我们没有结婚证,我们是农村的,举办过婚礼的,就是夫妻了。现在因感情破裂,无法在一起生活,他提出给我三万元钱,让我离开,并打了欠条,于2016年9月20日支付,另外他向我父母借了三万五千元钱,也打了借条,也于同一日归还,可是现在已经到期,他不归还,还叫我去告他,请问我该怎么办?

2019-07-15 18:43:2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无法协议离婚的,应向法院起诉离婚。起诉离婚一般在对方户籍所在地法院,对方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在对方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提供身份证、结婚证、起诉书,感情破裂证据

    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如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
    但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
  • 借条与欠条的区别主要是:借款主要是因借款产生,欠款啧可能是因为买卖、租赁、利息等原因产生。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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