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家里有一套一百平米的院子,最近要拆迁,我的户口已经另外独立出来,也就是一个院子两户人家,请问拆迁之后政府如何补偿

2019-07-15 21:45: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拆迁安置补偿与户口有无关系  根据《条例》第四条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被拆迁人应当在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本条例所称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
      本条例所称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  要素是产权。  第二十四条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二十五条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
      关键是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人口不在此例。
  • 私房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给予的补偿。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首先要确定所拆迁房屋的分类,按用途把房屋分为两大类:
    一、住宅房,即供人们生活居住的房屋,
    二、非住宅房,即人们用于生产、经营以及公益事业的房屋。按楼层把房屋分为两类:
    一、楼房,即两层以上结构的房屋;
    二、平房,即地面上仅一层结构的房屋。  其次是被拆迁房屋的合法性,即被拆迁房屋列入补偿范围的,必须是合法房屋。合法房屋包括两方面,一,所有权人合法所有,即所有权人对该房屋所有权证的取得必须来源合法,不得是以赃款购买的、诈骗取得的,或其他非法手段取得的房屋;
    二、房屋本身合法,即房屋不得是非法、违章建筑,不得是禁止使用的危房等等。  如果您所有的房屋来源合法并且权属明晰没有争议,作为房屋的产权人您可以选择拆迁补偿的方式,
    一、实行货币补偿(经评估);
    二、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但因市政建设项目和政府土地收购储备项目拆迁的非住宅房屋和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等积累情况不可作产权调换,只能选择货币补偿方案。  除此以外,按规定您还可以得到以下几类补偿:
    一、搬迁补助费;
    二、搬迁奖励费(金额多少视搬迁速度而定);
    三、临时安置补助费;
    四、因拆迁而产生的电话移机费、有线电视安(移)装费、燃气移位补助费,凭发票按足额支付。空调移位按数量进行补助;
    五、因拆迁产生的居民住宅的自来水表、电表拆除费,由拆迁人按水表、电表的价格,分别支付给供水、供电部门。  如您所有的房屋是非住宅房屋,对您因拆迁造成的停产、停业的损失,一般按被拆迁房屋评估总额(含装修)的一定比例给予一次性综合补偿。  以上是目前拆迁的补偿范围,各个城市会依据法律法规制定相关的补偿范围及金额,拆迁房屋地段、房屋年份等相关因素都会直接影响房屋的拆迁补偿金额。  拆迁补偿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拆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任意更改。  拆迁协议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为明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中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是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的合同,它适用《民法通则》和《合同法》。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具有下列特征:  
    (1)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房屋拆迁双方的法律行为。  
    (2)房屋拆迁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地位平等。  
    (3)协议必须是房屋拆迁双方的合法行为。  
    (4)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5)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一种双务有偿协议,协议的当事人依据协议享有一定的权利,同时又要承担相应的义务。  
    (6)房屋拆迁安置协议必须采用书面的形式。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主要内容有:  
    (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  
    (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  
    (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  
    (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  
    (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  
    (7)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拆迁冻结  拆迁冻结就是已经决定要拆,但是拆迁之前需要对拆迁区域内的房产进行评估以便对业主给出相应的补偿或者安置方案,在这个期限之内所谓的冻结就是在冻结期内禁止房产持有人变更房产的面积以及归属,禁止人口潜入该房产所在户口,拆迁冻结的期限不等,也许因为安置资金不到位会冻结一到两年,拆是一定要拆的,剩下的就是时间问题了。
  • 拆迁补偿标准可以根据房屋拆迁补偿的形式区分:拆迁补偿的形式有三种,即产权调换、作价补偿和产权调换与作价补偿相结合。
    1、产权调换。是指拆迁人用异地或者原土地上再建设的房屋与被拆迁人的房屋进行交换,被拆迁人原来的房屋被拆迁后仍然保留相应的房屋产权。对于拆迁人来说有影响余房率的负面作用,但是有利于保护被拆迁人的房屋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也是与住房制度改革的大趋势相符合的,所以《拆迁条例》赋予被拆迁人要求以产权调换的形式给予补偿的权利,并且规定:“拆除出租住宅房屋,应当实行产权调换。”当然,产权调换也不是绝对的,对于还建有特殊困难,又没有其他房屋可供调换的建设项目,被拆迁人产权调换的要求就不能给予支持。另外,拆除地上附属建筑物也不实行产权调换,但要付给被拆迁人拆迁补助费。
    2、作价补偿。指拆迁人以支付货币的方式,赔偿被拆迁人因拆除房屋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作价补偿是拆迁人乐于采用的一种形式,它不仅可以一次性解决房屋拆迁安置中的种种问题,而且还可以有效提高房地产经营效益。不足之处是使用拆迁人从事房地产开发初始投资过大。
    3、产权调换与作价补偿相结合是指在拆迁补偿中,对被拆除的房屋一部分实行产权调换,一部分实行作价补偿。这是一种折衷的形式,有利于协调拆迁双方在补偿形式问题上的分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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