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卖了套二手房65万,请问过户需要多少钱?

2019-07-16 09:47: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赠予房产过户所需什么费用?  
    1、赠予房产过户登记费:住房,权利人按每套房屋80元交纳;非住房,双方各按标准房价总值的2‰交纳。  
    2、赠予房产过户契税:因买卖、赠与、交换等原因房屋所有权转移的,受让人按成交价格(或市场价格)的3%缴纳契税;个人购买符合津地税发[2006]3号文件规定的普通住房标准的住房,按照成交价格的
    1.5%缴纳契税。  
    3、赠予房产过户印花税:按房屋市场价格的
    0.5‰的税率计税,各自全额贴花。房屋权属证书每本5元。  
    4、赠予房产过户工本费:核发一本房屋权属证书的,免收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房屋所有权人核发房屋所(共)有权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按每本10元交纳证书工本费。
  • 二手房过户的八个步骤:
    1.委托房产中介找房、实地看房;
    2.看到中意的房源后,就房价、购房条件等跟业主磋商;
    3.磋商成功支付定金;
    4.签约;
    5.签约完成后审核资金打网签;
    6.全款,资金监管、缴税过户;贷款,网签后与银行面签,做首付款资金监管;
    7.面签后等待银行审批,审批通过即可缴税过户;如贷款申请被拒绝,继续找下一家银行面签;
    8.过完户后做物业交割,装修或入住。
  •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下简称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应当依照本办法交纳诉讼费用。
    本办法规定可以不交纳或者免予交纳诉讼费用的除外。
    第三条 在诉讼过程中不得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向当事人收取费用。
    第四条 国家对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保障其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维护其合法权益。
    第五条 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或者组织在人民法院进行诉讼,适用本办法。
    外国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其本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诉讼费用交纳上实行差别对待的,按照对等原则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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