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开发商欠我工程款,要用我的身份去购房,办理按揭贷款后,把我的欠款给我,房子在我名下不属于我,手续在他那里说是会想办法卖出去,转手,对我有影响吗?能去干吗

2019-07-16 10:02: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办理贷款后,贷款人不履行还款责任,担保人需要按照担保合同履行担保责任
      如果是连带担保的,债权到期之后,债权人可以选择要求债务人、连带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
      如果约定一般担保的,在借款人不能履行还款义务时,债权人就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法》
    第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有:
      
    (一)一般保证;
      
    (二)连带责任保证
  • 建议在签订协议内容时,把贷款用途,真正的贷款人写清楚,特别注明,还款义务人是对方,今后出现任何问题与你无关。如果能够提供反担保的话,可以在本协议中直接约定担保条款,也可以另外签订担保协议。
    以及要注意借款合同上的印章要用公司的,因为如果是公司的话,以后有事的话应当是借款人与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 债务追讨需要注意诉讼时效
      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就拖欠货款而言,就是从债务到期而对方拒绝归还时起算。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诉讼时效中断后,期间重新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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