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个人全款买了一辆日产车,定金2000元,这个月25日提车,现在4s店要求必须在他那边上保险,否则不给我提车,合同只签了买车协议,也没有写必须在他们那边上保险,我不同意,他们就说肯定提不了车,说全国都这样,还说他们与保险公司有合同,不允许我出去自己交,如果我自己交,那车价涨价2000元,怎么办呢,我的定金能给我退了吗

2019-07-16 10:09:5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车辆型号、颜色、车辆价格、定金金额、提车时间、联系电话是一定有的内容,违约责任里一般都是客户不按约定日期提车要付违约金或4S有权处置车辆(就是先卖给别人的意思)、定金交了就不退,而如果4S没有按期提供车辆的违约责任往往写的都比较含糊。这种销售合同一般都是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注意的是核对好销售员填写的内容是否与商谈的完全一致,如果有赠送项目一并写到合同中,最后核对卖方落款处的签字和公章/合同专用章。
  • 定金在法律上有明确的概念,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不超过20%),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其替代物,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对于定金,依据《合同法》相关条文规定,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如果无约定,经营者违约时定金双倍返还,消费者违约时定金不返还。
    定金作为合同履行的一种担保,《担保法》中规定:担保合同(即定金条款)是主合同的从合同,若主合同无效,定金条款无效(另有约定的,按约定)。也就是说如果没签定买卖合同,定金也就无从谈起。
    订金在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只是预付款性质的一种支付,不具有定金的性质,也就不具备担保性质。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如果无约定,经营者违约时应无条件退款,消费者违约时可以要求经营者退款。

  • 一、 买车只签协议不过户,存在着很多风险,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出点什么事故被警察叔叔抓到就麻烦了,罚款另算,关键车辆出险保险公司不会赔,不管多大损失都得自己承担;  
    2、过户的汽车证明这台汽车属于你本人及没有肇事和违章,不过户一般车子有点问题,比如汽车肇事,没有参加年检,偷盗车辆,走私车辆等,不能按正常手续过户。  对未过户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的行为,因为违反了有关行政管理法规的规定,应受其规定的调整。也就是说,不承担赔偿责任并不意味着不承担任何责任,车辆买卖未过户的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应当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二、车辆过户流程  
    1、开据交易:缴纳二手车交易税。私户1%收取,公户3%收取,  
    2、车辆外检:将车开到检车处,车辆进行外检、拓号、拆牌和照相,领取车辆照片,贴于检查记录表上,进入过户大厅办理归档手续。  
    3、车牌选号:取号机取号之后,拿着相关材料排队缴纳过户费用。  
    4、转移迁出:需要的材料包括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表/转入申请表,检查记录表,原机动车产权登记证,原行驶证,原车主身份证,原车牌号,车辆照片,交易市场过户发票。
  • 定金是确定的,订金仅是意向金;两者最大的区别是定金交了后,买家不能申请退回,卖家不能履行的话要双倍返回;订金则没有这个约束,买家可以要求退回,卖家不能履行只需退回订金即可。所以,你要拿出单据来看一下上面写的到底是什么专家提醒消费者莫把定金当订金
      专家目前提醒费者,购买商品房一定要注意“定金”与“订金”的不同,莫把“定金”当“订金”。
      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前,一定要看清交纳的款项究竟是“定金”还是“订金”。对于“定金”,依据《合同法》相关条文规定,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如果无约定,经营者违约时“定金”双倍返还,消费者违约时“定金”不返还。
    至于“订金”,目前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可视为“预付款”,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如果无约定,经营者违约时应无条件退款,消费者违约时可以要求经营者退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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