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中秋节公司有人买酒,后有个员工和我爸发生口角,打了对方至二级伤残,经诊断属于压缩性骨折 您好,有个问题向您咨询下:我爸在一个厂子打工,中秋节公司有人买酒,员工都喝酒了,后有个员工和我爸发生口角,先骂我爸然后推倒,之后我爸说你再骂一句,对方又骂了一句,我把被激怒,打了对方至二级伤残,我把被推倒后腰疼,经诊断属于压缩性骨折。目前对方住院中,对方已经进行了伤残鉴定,接下来要走法律程序。请问如果有法律程序哪方有理?如果不走法律程序我们需要为对方付医疗费吗

2019-07-16 13:38:5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符合评残标准一级至四级的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五级至六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级至十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一级:器官缺失或完全丧失功能,其它器官不能代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或大部分不能自理者;
    二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者;
    三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者;
    四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可以自理者;
    五级:器官大部分缺损或明显畸形,有较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
    六级: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中等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七级:器官大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八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有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九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十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 伤残鉴定涉及的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程序

      
    (1)接受检验、鉴定、评估

      检验、鉴定、评估机构、人员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或者当事人委托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评估。检验、鉴定、评估结果确定后,应当出具书面结论,由检验、鉴定、评估人签名并加盖机构印章。

      
    (2)公安交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给当事人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验、鉴定。

      
    (3)当事人提异议

      当事人对自行委托的检验、鉴定、评估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评估结论后三日内另行委托检验、鉴定、评估,并告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备案。

      
    (4)申请重新检验、鉴定、评估

      申请重新检验、鉴定、评估以一次为限。重新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与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相同。

      
    (5)制作评定书

      评定人评定结束后,应制作评定书并签名。评定书包括一般情况、案情介绍、病历摘抄、检验结果记录、分析意见和结论等内容。

      
    (6)作出鉴定结论

      不同的鉴定机构对同一鉴定对象出具多份鉴定结论,若各鉴定机构均具有法定鉴定资格时,应依据鉴定机构级别的高低,一般应采信高一级别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排除那些级别较低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
  • 当受害者遭到侵权致残时,可以提出伤残鉴定,根据伤残鉴定的结果进行索赔。伤残鉴定涉及的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工伤伤残: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
    1.工伤鉴定流程有三个步骤,分别是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职工应享有的待遇及救济途径。

    2.工伤认定申请既可由用人单位提出,也可由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提出。申请人不同,申请的先后顺序也不同。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内提出,遇有特殊情况,经劳动保障部门同意,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上述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才可以提出。但是提出时间从事故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不得超过一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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